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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及财务处理

编辑:德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2-12-26

答: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。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,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。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,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、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。

比如,您可以参考这一个题目:

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,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,同时收取包装费0.585万元、优质费2.34万元。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%,增值税税率为17%,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,如下:

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,均属于价外费用(视为含增值税收入);

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=[10+(0.585+2.34)÷(1+17%)]×10%=1.25(万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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